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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阿羅哈客運公司今(11日)凌晨在彰化高速公路翻車,高雄市府勞工局查核當事司機郭明德最近一周出勤紀錄,初步發現該司機曾連續出勤7天、僅休息9小時就又上班,甚至連續上班時間超過12小時,已違反三條《勞基法》相關規定,每條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初步根據該司機出勤紀錄及遊覽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檢視,六月迄今該名司機曾連續上班7天,已違反每7天至少有2天的休息規定;此外從行車紀錄器也發現,該司機曾在6月6日中午12時出勤,連續北高往返各一趟,直到6月7日凌晨2時才收班,但6月7日中午12時又出勤,等於是手握方向盤時間就超過12小時,休息不到規定至少連續11小時,就又上班。
勞工局說,上述工作時間還僅是計算實際行車時間,還未計算出車前提前到班的準備時間,及任務完成返回公司後的整理時間,該名司機實際工時會比目前更長,需進一步查核後確認,才能根據實際違規情節給予懲處。
此外高雄市區監理所則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該名司機違反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規定,依規定可裁罰新台幣9千元。此外依規定,車輛發生重大事故,客運公司若確實未善盡管理責任,也可裁罰6萬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肇事車輛車型為SCANIA,2011年6月出廠,上次2018年12月檢驗合格正常,下次定檢為2019年7月18日,車駕籍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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