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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草率槍決鄭捷討好人民? 「我無法諒解」][蘋果][2016年05月11日] [打印本頁]

作者: sars7125889    時間: 2016-5-11 11:44 AM     標題: [草率槍決鄭捷討好人民? 「我無法諒解」][蘋果][201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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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台北捷運4死命案的死囚鄭捷,定讞18天後在昨天晚間執行槍決,曾代表綠社盟參選立委的曾柏瑜在臉書發文批評,一個政府為了討好人民而貿然奪走一個人的性命,「我永遠不能明白,也無法諒解」。
曾柏瑜表示,4名被害者和加害者鄭捷同樣都是性命,無論大家認為他們是否有貴賤之分,但在昨晚的3聲槍響之後,都一樣是被草率地對待,她認為自己成長在一個號稱司法獨立、重視公平正義的國家,政府竟然為了安撫神明、討好人民,而不去思考有沒有機會更進一步理解犯案心理與動機,就這樣貿然地奪走一個人的性命,「我永遠不能明白,也無法諒解」。
對於曾柏瑜的發文,《蘋果》讀者留言說「我書讀的不高。但是我知道什麼叫做"將心比心"、你能夠感受到被害者及家屬的那份無法言喻的悲痛嗎?、做人啊!別自視甚高,過於清高。」、「曾小姐,妳偽善的論點真的非常無知也令人憤慨,難道妳不知道鄭捷殘害的是22位受輕重傷的老百姓,以及殺害了四位無辜的寶貴生命嗎?」

[心得]
說實在2年也夠你研究了吧,而且都三審定讞了哪裡草率?

說實話這次的確是快了點,但也不過是以前執行太慢...

像這種罪證確鑿也沒精神疾病疑慮什麼的是要拖多久!!!


作者: 二隻魚    時間: 2016-5-11 11:54 AM

可惜了1個活教材…
都要520了 還要丟出假議提出來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6-5-11 12:03 PM

目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似乎不在少數吧…當然也樂見罪證確鑿的死刑犯儘早執行免得浪費國家資源…
只是趁卸任前趕這位指標性的死刑犯的執行…感覺和重大工程趕完工搶政績的意味濃厚…
之前才讓變態割喉案、弒母案才免死定讞…現在執行一個之前就算了?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6-5-11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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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6-5-11 12:09 PM

比起曾小姐的不明白與不諒解,受害家屬的心情更為重要
何況鄭捷的雙親都沒有不明白與不諒解
曾小姐有何資格不明白與不諒解?
審判將近2年,何來『貿然』地奪走一個人的性命之說法?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6-5-11 12:15 PM

社會的紛擾越來越多!但誰真的擁有決定錯的能力啊!我們畢竟都是凡人!

作者: Chris30604    時間: 2016-5-11 12:16 PM

台灣怎麼會有這種弱智
如果這叫草率
放鄭捷出來就算他不殺人
他對社會未來還會有啥屌貢獻?
作者: kwai_yang    時間: 2016-5-11 12:21 PM

如果判跟執行死刑真的能討好人民
那台灣應該會很常執行死刑
因為台灣近年來,早就已經變成是非放旁邊,討好人民放前面的生態
每一個被判死刑的人,絕對都犯了無惡不赦的壞事
執行了死刑也絕對有99.9%的人會讚成
就算不是開心,也會是安心
但是法官並沒有這麼做,很明顯並不是把討好人民列為選項
她的說法才真的讓大家很難明白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5-11 12:28 PM

都已經一審再審確定了,不早日執行,難道還要養著他到老呀!!!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6-5-11 12:29 PM

靠!妳算什麼芝麻啊,需要的是被無辜殺害家人的正義!
作者: jh389    時間: 2016-5-11 12:36 PM

平時一票人罵政府怎麼還不殺 真的殺了又哭政府政治炒作 演戲 都給你們講就好了啊
作者: linuujj    時間: 2016-5-11 12:38 PM

羅瑩雪需要討好誰......馬上就要卸任了,兩年內都沒有大選了......

作者: iris0878    時間: 2016-5-11 12:42 PM

反過來問問廢死團體
早在今年四月前鄭捷槍決的話
四月還會有殺童案嗎?

作者: policeman357    時間: 2016-5-11 12:45 PM

都讓那人渣多活兩年 還在說草率? 早該死的傢伙   這位小姐簡直是出來丟人現眼  鄭捷都殺4個人 傷了2X個人 還不構泯滅人性?
然後她說 我永遠不能明白,也無法諒解  這句話 更顯示她的無知及愚蠢 殺人償命本是天經地義 何況都殺了4個
鄭捷殘害那麼多人 如果法官還盼有教化可能 那法官真的會被人民拖出去打  
作者: sjiinlong    時間: 2016-5-11 12:55 PM

說真的這些人想方設法為犯罪者找理由找藉口的心理是什麼?這才是真正讓人不明白的事.
這些人自命清高,藉著人權的大旗,行少數人觀念強姦多數人意志的事才是真的.
犯罪者不論精神或身心上有什麼問題或疾病,這都不能改變他犯罪的事實.
所以本來就不應該利用所謂的精神有疾病或是精神耗弱為理由做為卸責的藉口.
你有病是你個人的事,被害人被你傷害難道就算他倒楣嗎?
台灣的司法改革結果到現在讓人看到的是道德更加的沈淪,
司法裁判品質日益低劣治安問題日益的惡化.
可見得過去的司改方向是偏差是錯誤的.
司改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生活的環境變得更加的美好更加的良善,而不是開倒車.
但是這幾一二十年下來台灣的司法和治安環境的改變正好是背道而馳.
這一切都在控訴著過程當中我們政府司法和治安政策的錯誤.
人民望治心切,才會殷切的期待政府有效的改善司法和治安環境.
對於這類犯行明確的重大治安案件採取速審速決的手段本來就是符合大多數人民期待的事.
這不是在討好人民,而是真正對人民負責的政府本來就應該做的義務.
反觀這群自以為是的「社會菁英」成長的過程裡沒取了多少台灣社會的各種資源,
你們又曾回饋這個生養你們的土地和社會什麼呢?
為這些危害社會的罪犯在做後盾,來對抗這個滋養你們長大茁壯的社會,就是你們現在正在幹的事.
我想更多人看不懂也不明白的是,你們到底在想什麼!做什麼!
作者: lemonjulice2    時間: 2016-5-11 01:00 PM

怪了
不是希望要政府遵循民意嗎?
這次遵循民意了,
不是剛好嗎?

還是所謂遵循民意只是閣下的藉口
其實是遵循"我"所認同的民意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6-5-11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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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dison007    時間: 2016-5-11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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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6-5-11 01:20 PM

都已經罪證確鑿
你還想說什麼
不懂被害者的痛就回去看犯案影片看到懂為止
你說為了討好人民就殺人
那請問誰又是在他刀下無辜的犧牲者
理解犯案心理與動機
是不是又要說到電玩跟動漫了
你們不要把這個當藉口了
說幹就幹誰知道他的心裏在想什麼
就如同一時心裡衝動買下的物品
誰知道那時候的自己在幹嘛?
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6-5-11 01:21 PM

要探討到明白 要到民國幾年?當事人都已經無所謂 喔一聲哩 又不是哭爹喊娘說它冤枉滴不想死 你不是受害者家屬沒將心比心 沒資格發表偽清高言論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6-5-11 01:38 PM

誰鳥妳不諒解 妳又不是受害人家屬或本人
社會要求公平正義 看看這些立委 又為人民求啥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5-11 01:44 PM

無法理解?重新感受一下就可以理解了。
作者: geniusada    時間: 2016-5-11 01:44 PM

這些廢死的還想混政治的話  還是少說一些話好了
只有被罵的份!!
作者: enjoy2001    時間: 2016-5-11 01:47 PM

這些主張廢死的人有為被害者和家屬做了什麼嗎?他們眼中只有死刑犯有人權,其他都不是人?上面說的好,這是偽善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6-5-11 01:49 PM

這些自以為高尚的人渣~~
一個現行犯......審判也拖了那麼久......
有冤枉他了嗎.....這樣做也才剛剛好而已!!
要瞭解犯案心理及動機....最好的地方就是在監獄!
你可曾進去跟這些罪犯瞭解過......交談過幾次~
自以為是自視清高.......台灣社會這種人太多了不缺你一個!
滾遠一點!
作者: seewolf    時間: 2016-5-11 01:50 PM

看不出來哪裡草率了~~該走的程序也都走完了~~~不可能是誤判的~~基本上台灣人民都清楚...本來犯罪者就要付出代價~~不然社會秩序要如何維持~~人民如何安心過日子??廢死??台灣沒有這個條件....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6-5-11 01:51 PM

沒有人徵求你的理解
沒有人徵求你的同意

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
你同意  也是要依法執行死刑
你不同意  也是要依法執行死刑

總而言之
你個人根本不重要
你出來放這屁是怎樣?
作者: samb9015001    時間: 2016-5-11 01:53 PM

死刑犯真好用
WHA事件被罵得半死
就槍斃死刑犯
作者: 台灣沙酷    時間: 2016-5-11 01:57 PM

妳能明白啥事??
也不必需要妳的諒解!!
妳是誰啊??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5-11 02:00 PM

520之後廢死總統就上了 當然要趕進度囉
作者: sunny631    時間: 2016-5-11 02:05 PM

活在溫室裡的花朵,無法體會殘酷現實的無奈,誰又希望奪走人命,只是事情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該執行的還是必須依法執行
作者: ax666xa    時間: 2016-5-11 02:11 PM

哪來的"貿然奪走一個人的性命"都現行犯罪證確鑿了.人民對你這些言語才會無法諒解吧.我比較希望日後的效率都能比照辦理.確認罪證了就該上路了.還養著他那麼多年為何?
作者: vv0817    時間: 2016-5-11 02:15 PM

本帖最後由 vv0817 於 2016-5-11 02:22 PM 編輯

唉......罪證如此還草率嘛....真想不通耶!....反廢死當然ok,但前提是要當事人或被害人提出。其他不相關人者,事不關己,為了出風頭、搶頭報...亦或要爭什麼獎嘛!,,,,,,,,,,等那天事情發生在己身時,絕對100%贊同您去向兇手反廢死...

或許是為下次的選選博風頭、博爭位吧!.......或許......可能又要出現下個屎帶立亮的......洪xx唄
作者: f24971233    時間: 2016-5-11 02:33 PM

我覺得按照曾小姐的想法,如果這樣就叫做討好人民,那其他殺童案的兇手怎麼還沒伏法?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6-5-11 02:52 PM

社會真的變了
一堆人喜歡消費加害者給自己有個舞台
犯人都死了還是有利用價值
他的言論跟加害者有差嗎?
作者: POOH0705    時間: 2016-5-11 02:56 PM

  早點讓這些喪心病狂的,送牠們下地獄去受審,這有什麼不對?

作者: Enyour    時間: 2016-5-11 03:06 PM

這個團隊以及這位小姐難道想讓民眾唾棄嗎 三審定讞也夠久了
作者: 血海飄香    時間: 2016-5-11 03:12 PM

拖了那麼久才槍決到底草率在哪?
你真有心的話請去做死刑犯的心理輔導師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16-5-11 03:16 PM

要拖多久才算不草率,所有法律程序跟救濟途徑都走過,兩年還不夠久是要像牢理那些關十年的死刑犯嗎??
作者: steve007007    時間: 2016-5-11 03:26 PM

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真的趕緊讓他們快活吧!
不然我真的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判好玩的
作者: arup421    時間: 2016-5-11 03:37 PM

鄭捷當出犯下罪行是理由是他想死可是後來新聞說它怕死,雖然廢死聯盟說死刑不能讓人不殺人,但是看來還是有一定的嚇阻力,像他這種罪證確鑿的人還有人權的話那麼受害者的人權呢??妳明不明白我們不明白,妳諒不諒解我們也不瞭解,可是妳明不明白瞭不瞭解被害人及其家屬呢?
作者: yenban    時間: 2016-5-11 03:47 PM

一個政府為了討好人民而"貿然"奪走一個人的性命?!?!?!
貿然???
她到底有沒有在了解案情阿??
立委還不看電視或報紙??
太不認真了吧????

作者: achilles11    時間: 2016-5-11 03:53 PM

到底要等三審定讞多久才是不草率
這案件沒有冤獄的可能
一堆證人還有監視器證明
是還要在證明啥
證明有沒有教化的可能嗎??
作者: beautywatch    時間: 2016-5-11 04: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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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6-5-11 04:15 PM

槍決鄭傑是討老人民?
這是甚麼怪理論啊
那我會想要問你
鄭捷殺人的時候是在討好誰?
他父母?他朋友?他同學?他老師?
還是他眼中的"社會"?
再者~鄭捷以現行犯論來說
並不會有人覺得草率
只會讓人覺得為什麼要一直拖一直拖
"司法獨立、重視公平正義"
笑死我了.妳還真好意思說出口啊
自己捫心自問真的有你說的那麼好嗎
作者: 9144022    時間: 2016-5-11 04:35 PM

這些說不諒解的...你們怎不去聽聽看被害家屬心情???........

加上你今天敢再被害家屬前說這些話嗎???.....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6-5-11 04:40 PM

有一種人~就算自己變成受害者家屬甚至是本身就是受害者~即便如此...
還是會堅持自己所說出來的話~
遇到這樣的人~妳能說什麼?
2年?!已經夠給面子了~這要是每個相關單位都是用特急件優先處理~相信不用幾天就可以行刑了~
2年的時間已經拖夠久了~
作者: ranjayhot    時間: 2016-5-11 04:43 PM

罪證確鑿
現行犯
還浪費國家公帑養他
當時警察在做啥?
為啥不直接開槍斃掉他?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6-5-11 04:46 PM

當然不能理解 無法明白 我們都是外人不是死者家屬們 傷者或是傷者家屬們 無法感同身受!!

所以才能發出其他聲音..所謂的廢死聯盟想法理念根本太過於理想 美好化 現實中根本不夠實際!!

站在兇嫌角度看待卻都沒有從被害者 被害者家屬角度去看待整個事件...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6-5-11 05:09 PM

槍決鄭捷是沒有爭議的
有爭議的是為什麼在他之前有40幾位已經定讞的沒執行槍決
如果能夠利用這次機會一起處理
應該就比較不會有質疑聲音
而且要下台了還針對鄭捷特別批了執行令
羅瑩雪當然一定有她的動機
只是這個動機是甚麼只有她自己知道
該不會是馬政府想利用這件事吸引媒體焦點
然後背後去做甚麼偷雞摸狗的事吧
要不然這個時間點是真的蠻奇怪的
現在應該是忙著打包整理交接資料就已經沒時間了
怎麼還有時間去想這件事


作者: ddt47    時間: 2016-5-11 05:18 PM

這那是討好人民??這是尊重民意好嗎!!台灣超過9成民意支持死刑,不執行才是對不起人民,這種議員應該讓他們消失才對,因為他們一點也不在乎善良人民,只愛殺人犯。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6-5-11 05:26 PM

因為他沒有遇到這樣的人,改天遇到了就不會說這種場面話了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5-11 05:32 PM

禍害不該多留,直接死刑最快了,廢死麻煩請往旁邊走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6-5-11 05:34 PM

說實在的...曾小姐 為何需要你明白 你諒解?
我才不能明白你 諒解你 為何要說這種傷害政府執行正義的話
你把政府弄黑了 你白了嗎?
打從鄭捷拿刀在捷運砍那一刻起 他就已經跟公平正義說再見了...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6-5-11 05:37 PM

沒有經歷過親人或自身遭遇過生命威脅與暴力對待的人
曾小姐這句「我永遠不能明白,也無法諒解」
這句話充份道盡廢死團體"感同身受"的虛偽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5-11 05:47 PM

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6-5-11 05:48 PM 編輯

草率?真的建議她去好好翻翻辭典這個詞是如何解釋的,1 鄭捷是現行犯且有多數人證及錄影鏡頭等所以絕對不可能誤判 2有經過正當程序且罪證確鑿還審判長達2年已經夠久了,囤積死刑犯是要集點嗎?  3 台灣還有死刑且大多數民眾支持死刑存在。
作者: Andrew_C    時間: 2016-5-11 06:12 PM

說一個政府為了討好人民,而去奪走一個人的性命,但是犯罪者卻可以輕易奪走一般人的性命,而為的是圖個人的私利,這樣比起來政府的討好似乎比較有價值!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6-5-11 06:22 PM

難怪會落選  沒腦袋
死的不是她家的人  當然可以說些屁話

已經搞了2年了 夠了  我真不懂
現行犯 應該在 1星期內 速審 速判 速槍決 才對
怎麼 要拖到2年   台灣真的是 犯罪者的天堂

作者: jacky0606    時間: 2016-5-11 06:24 PM

少廢話了你們這些人...
要殺要罵..
不殺也要罵..
口水多...
管他的.. 殺人償命就是了
作者: 彩色版    時間: 2016-5-11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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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d123456min    時間: 2016-5-11 06:44 PM

本帖最後由 gd123456min 於 2016-5-11 06:44 PM 編輯

搞不懂他們的腦袋都在裝什麼??是在那邊假聖人嗎
拖這麼久了~已經差不多了啦~~
我還覺得太慢了~~而你要諒解什麼阿?
浪費我們那稅人的錢~~養一堆廢物
不然把這些犯人全部都給你帶回去養好了~~
不然都講一些廢話而已
想紅也不是這樣的吧!!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6-5-11 06:48 PM

曾小姐你是吃飽太閒了嗎?
根本是浪費時間..........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6-5-11 06:48 PM

無法諒解,那請曾小姐要不要申請探視,跟這些隨機殺人犯或強姦犯單獨相處ㄧ間房,且要求無獄警或輔導員在旁,很好奇她會諒解哪ㄧ方,她自己還是對方,老實說,我怕痛,也不喜歡突然被陌生人砍,就算這位陌生人活得很痛苦,很悲哀也不干我事,曾小姐若真有大愛,先試試被害者的痛,再來談諒解。
作者: TUNONO    時間: 2016-5-11 06:56 PM

說實在得並不是定不定讞的問題 因為定讞還是有可能亂判造成冤獄
這件事是確證據鑿 毫無空間辯論 實在不懂廢死在想什
作者: game魔人    時間: 2016-5-11 07:03 PM

頭殼是裝屎嗎?
都要下台了要討好誰?

鄭捷這廢渣殺了四個人,傷了22個
造成四個家庭破碎,案子三審定讞
都拖兩年了,人家受害家屬都說是正義伸張
你這八竿仔打不著關係的路人在那邊說三道四不諒解甚麼碗糕?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6-5-11 07:16 PM

你何德何能說你無法諒解?
你是受害者家屬?
你是死刑犯家屬?
都不是
那你在吵甚麼?
作者: nobody98    時間: 2016-5-11 07:18 PM

重大現行犯,關了兩年,
調查了一堆心理狀態,
這樣叫做「貿然處死」,
意思就是好人都該死,
腦殘的廢死聯盟。
作者: jowoes1980    時間: 2016-5-11 07:27 PM

我剛納稅完,我不想浪費我的納稅錢;要養這類人,請妳領走或著他家人領去;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6-5-11 07:29 PM

什麼叫討好人民,你們這些廢死聯盟跟本就不是受害者,憑什麼發聲,受害家屬吧不得早早判死槍斃殺人犯,
就是社會上有你們這些自以清高的人跟法官,造就了一大堆殺人犯,殺一二個不會被判死刑,讓台灣治安惡化.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6-5-11 07:30 PM

想說條件要說明白~
如果想死刑犯不死刑就:

1.請當死刑犯的保證人,一起同住吧,吃喝都算你的~不可強迫工作

2.宣讀死刑犯的權利,就算逃過死刑,也會無期徒刑,假釋時間25年滿.
*這裡要說跟死刑犯同住,是保證人至少一天有8小時跟死刑犯在一起~
這很重要==>要教化他咩
甚至可以帶幼小的兒女去,更有效果.
尤其是偏好(虐殺)小朋友的死刑犯

3.當在一起的時候,是不能把死刑犯上手銬腳鐐的...也不能持有刀械棒類防身.
以防死刑犯挾持你...
(竊笑)

4.死刑犯親屬禁止靠近死刑犯,可會面,免得提供越獄的協助~

5.在保證人保證時間,殺害保證人或者保證人相關者,將不受國家賠償,僅一般社會給付.
以及會對死刑犯進行精神鑑定,判斷有無精神喪失...=是否繼續死刑或者送精神病院.

大概這樣.

只要國家政府立法,約定5章,到可以所有死刑犯都暫時不處理吧.
(***需要保證人才能進行"教化")

僅想到法官隨意的可教化,而不懂什麼叫做[可教化],幫忙想出[可教化]之方式~

作者: kyoco    時間: 2016-5-11 08:52 PM


槍斃了好
這種整天不想下工廠工作
只想浪費米飯的人
留著何用
一點悔過之心都沒有
作者: ppkloyze    時間: 2016-5-11 09:01 PM

死人也有人權
別把受害者的人權給忽略...

害受者跟加害者無冤無仇、毫無牽臉
別把害受者跟加害者放在同一掛上
非常的無恥不要臉...
作者: 吸血鬼美哉    時間: 2016-5-11 09:03 PM

廢死聯盟只會狗吠還會啥
把這些無差別殺人犯跟你們關一間
再把刀槍丟進這間廢死小窩裡
我看看你們還會不會喊廢死
什麼執行死刑無法抑止犯罪
還有什麼可教化的啥智障理由
死的都不是你們家的人當然沒感覺
等到哪天噩運降到你頭上就不要哭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6-5-11 09:13 PM

什麼叫草率,這人渣是罪正確鑿的現行犯,
審理還托了1年多,早該槍斃了好嗎.
作者: p052851222    時間: 2016-5-11 09:14 PM

廢死連的執會在死者家屬身上傻鹽嗎
作者: rance0103    時間: 2016-5-11 09:22 PM

槍決死刑犯是討好人民的話 那就多討好我一點吧

這是鬼島所發生的少有幾件好事之一了
作者: god貓    時間: 2016-5-11 09:28 PM

應該把廢死聯盟成員背景都挖出來
到底是為何要如此的坦護現行犯
分不清誰無罪跟有罪的最基本道理
一直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瞎挺
到底背後是有何目的,不要在台灣跟殺人犯講人權
而各各家人都是擁有外國籍,居住在海外
搞亂了社會治安,屁股拍拍就走人了!
作者: ame28202    時間: 2016-5-11 09:30 PM

是垃圾就該馬上清,留著還會生一堆螞蟻。
早清一點最好,剩下的也快點。
作者: sky323888    時間: 2016-5-11 09:30 PM

反正不是你家人死 你說得簡單 不過也太快死刑了19天而已 0.0
作者: trea59    時間: 2016-5-11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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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5-11 10:06 PM

什麼叫草率? 你有針對這個案子去了解嗎? 有什麼地方可以再上訴的嗎?
作者: mij258456    時間: 2016-5-11 10:40 PM

太慢了啦
兩年監獄光裝這些犯人都爆了
作者: destinychu    時間: 2016-5-11 10:43 PM

這種證據確鑿的事情
還說草率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
作者: chris681025    時間: 2016-5-11 10:46 PM

宅叔也是覺得並不有太快~那是之前的都太慢不知道在拖什麼看沒.....
作者: AIRCRAFT13    時間: 2016-5-11 10:59 PM

沒有人需要你明白,也不用你諒解~
想刷存在感也不是這樣刷的
作者: H就是正義    時間: 2016-5-11 10:59 PM

我也看不懂,酸民在酸說草率槍決,法官說這不是你們想要的結果?
但是最根本就是法律本身的問題,槍決解決的了一時解不了永遠啊!
就算現在槍決,後面又有模仿犯那這槍決也沒甚麼用!

作者: fanlly    時間: 2016-5-11 10:59 PM

何來貿然之說,何況你的諒解誰稀罕啊!不爽就滾出臺灣,我們眼睛還可以舒服一點。
作者: jackyizam    時間: 2016-5-11 11:06 PM

是要刷點存在感嗎?
種會有這種愛講漂亮話的人出現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6-5-11 11:07 PM

感覺他是出來討罵的....不過他說也有道理只不過這時間點站出來講一定是討罵的
個人是認為犯罪判刑本來就要確認完就執邢~只不過台灣之前都很愛拖
現在執行很快..人家就會認為是做給人看得
希望以後還可以加快執行阿~要不然養一天全國人民就要養他一天
多不划算阿~還是早點送去給上帝教化吧
作者: maxf1    時間: 2016-5-11 11:31 PM

一群自以為是的人 因為不是受害者所以說出來的話如此的不動聽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6-5-11 11:33 PM

事發都已經兩年了
現在科技那麼發達
我能夠理解怕有冤獄的問題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
現行犯 目擊證人數不清
罪證確鑿 請問有什麼樣的理由不執行 討好人民?
做該做的事情就叫討好人民
那請問難道不該執行嗎?
作者: dulio5    時間: 2016-5-11 11:40 PM

被殺死的都不是人命嗎?媽的~他們是該死的嗎?
作者: 健生    時間: 2016-5-11 11:52 PM

不知道是.
眾人皆醉你獨醒.
還是眾人皆醒你獨醉....
作者: Otagan    時間: 2016-5-11 11:59 PM

本帖最後由 Otagan 於 2016-5-12 12:03 AM 編輯

原來當一個人砍殺另一個人,重點是去理解犯案者的犯案動機跟犯案心理,家屬、人民什麼的當然是在後面慢慢排隊囉~

看來我太久沒讀書了,不快去跟媽媽要零用錢買幾本書來讀讀我以後要怎麼考取心理學、要怎麼加入廢死聯盟


PS:順便問一下曾柏瑜妳打算安撫誰討好誰?
作者: jankin    時間: 2016-5-12 12:07 AM

以前沒有過的快,大家才會覺得快,我覺得這件事,能讓受害人家屬一個安撫他們心靈。

作者: yl000003    時間: 2016-5-12 12:17 AM

可笑的曾,政府依法制裁死刑犯,給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公道,給社會大眾一個正義,竟然用討好人民來形容,就算是討好好了,犯行重大且符合絕大多數民意的執行又怎樣,難不成要討好你才對??還敢說你不諒解,真的你的諒解不是重點,你不代表民意!你不代表正義!在我看來你就只是在演戲博名而已!唾棄你!呸!!!
作者: hdauron    時間: 2016-5-12 12:31 AM

確定死刑的趕快執行
不要浪費納稅錢
作者: hst680427    時間: 2016-5-12 01:00 AM

我真想知道如果是她的親人成為被害者她是否還能繼續保持堅定的立場
標準的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一個只因為自己心裡不爽就濫殺無辜的賤畜
那麼拖那麼久才判死對他還不夠厚道?
那些在車廂裡面看手機睡覺被刺殺的無辜民眾就活該倒楣命賤?
作者: catpaok1015    時間: 2016-5-12 01:01 AM

草率??
那要怎樣才叫嚴謹
說穿了他們的選項中只要有執行死刑都叫草率
除了高喊生命寶貴   這群人真的拉不出其他屎了
作者: Sophia23B    時間: 2016-5-12 01:41 AM

莫名其妙~~~不執死刑,你們在哇哇叫,現在做了,還是在哇哇叫...
要不然通通都給你去做好了,你去當劊子手吧...
不然不要只出那張嘴,看了就覺得噁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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